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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市新体育中心游泳馆调整开放时间引争议
发布时间:2019年02月25日 11:20        浏览量:762

日前,多位市民反映无锡市新体育中心游泳馆本月11日起,开放时间改为12:00-20:00(晨练时间5:30-8:30)。当初办卡时,签订的合同上写明了开放时间为10:00-22:00(晨练时间5:00-8:30),游泳馆开放时间单方面变更后,导致他们只能下午去游泳健身,不仅人多,还不方便。

2月18日下午1时,记者来到该游泳馆,虽然是下雨天,但游泳人数依旧不少,整个泳池约有几十个人。服务台上摆放的通知写明,自2019年2月11日起游泳跳水馆开放时间予以调整。游泳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此次是例行调整,已通过短信、告知等方式通知市民。若市民觉得不妥,可以要求退卡、赔偿损失。

游泳爱好者堵先生是该游泳馆的“打卡族”,十几年来都在这游泳健身。他向记者展示了办理游泳会员卡时签订的合同,上面写明:游泳馆的营业时间为10:00-22:00(晨练时间5:00-8:30)。“人们已习惯了游泳锻炼的时间,临时更改时间打乱了大家的锻炼节奏,而且调整时间也没有与我们沟通。”

游泳馆实际开放时间与合同上约定的开放时间有出入,这是否属于违约?对此,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波说,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当中明确约定了游泳馆开放的时间,游泳馆现在擅自缩短开放时间属于违约行为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恢复原有的开放时间,也可以要求退卡,并赔偿损失。此外,消费者还可以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六条(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),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,要求对该游泳馆给予行政处罚。